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;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,不予审查。
五、申诉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?
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。但是,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,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,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;
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,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,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,并告知申诉人;案件疑难、复杂、重大的,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;
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,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,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。
六、法院决定再审后,再审期间是否停止原判决、裁定的执行?
法院决定再审,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、裁定的执行;
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,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,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、裁定的执行,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措施。
七、法院驳回申诉后,我还能继续申诉吗?
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,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。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,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;对仍然坚持申诉的,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。
八、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,法院会依照什么程序进行审理?
检察院提出抗诉后,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,原来是第一审案件,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,所作的判决、裁定可以上诉、抗诉;原来是第二审案件,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,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,所作的判决、裁定是终审的判决、裁定。
九、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刑事申诉的条件是什么?
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诉案件,须是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。
十、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?
您可以到现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,也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预约立案申请,审核通过后会通知您邮寄或者现场提交相应材料。如您案件属于巡回法庭受案范围,请将申诉材料交至(邮寄至)相应巡回法庭;如您案件属本部受案范围,请将申诉材料交至(邮寄至)指定地点。详情可咨询最高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。
十一、经人民法院审查,认为原刑事判决、裁定正确的刑事案件如何处理?
经人民法院审查,认为原刑事判决、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。如坚持无理申诉的,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驳回。
十二、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刑事案件,审理期限是多少?
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,应当在作出提审、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,需要延长期限的,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,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;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,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,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。
周军律师提醒,通常情况下,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,法院应当受理,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。遇到相关问题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,以免错失维权良机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