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盂鼎》拓片
西周 中国国家博物馆
大盂鼎为西周早期康王时的重器,铭文19行,291字,内容记载周康王追述文武受命、克殷建邦,后来朝野因酗酒丧师亡国,周代则忌酒而兴,命铸盂引以为戒,尽心辅佐王室的故实,清道光初年在今陕西眉县礼村出土,现存中国国家博物馆。
“鼎”是古代一些地方古人用以烹煮肉和盛贮肉类的器具,是古代重要青铜器物种之一。大盂鼎高101.9厘米,口径77.8厘米,重153.5千克。铭文291字,记载了周康王在宗周训诰盂之事。大盂鼎铭文,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,具有极高的史料和书法价值。
西周贵族“盂”作此鼎祭祀其祖父南公(南是“南宫”的省称,南公是周初名臣南宫适之后),所以称“大盂鼎”。铭文记载的是周康王姬钊(约公元前 1036-前 996 年,周朝第三任君主,周武王姬发的孙子)在宗周(西周王都)对盂的一次册命,大致内容是:康王首先追述文王受天命、武王灭商的功德,总结了殷商因酗酒亡国的历史教训,康王强调自己要秉承先王懿德,并且追述盂深受周王的恩泽、早年在周王朝贵胄学校成长的经历,告诫盂也要效仿其祖父南公,辅佐上司荣氏,勤于奉公、恪尽职守;其次记载了天子任命盂继承祖父南公的官职,掌管军队,负责诉讼,辅佐周王治理天下,并赏赐给盂秬鬯、服舆、旗帜和车马等;最后盂盛赞周王的美德,制作了这件祭祀祖父南公的宝鼎。
大盂鼎在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郿县礼村(今宝鸡眉县常兴镇杨家村),出土后便被贩卖,辗转多人之手。咸丰九年左宗棠遭朝廷议罪,幸得时任侍读学士潘祖荫援手,左宗棠得大盂鼎后遂赠于潘祖荫。此后,大盂鼎一直为潘氏所珍藏。民国初年,曾有美籍人士专程来华找潘氏商谈求让大鼎,出价达数百两黄金之巨,但终为潘家所回绝。1937 年日军侵华时,潘家将大鼎及全部珍玩入土,得以保全。1951 年潘祖荫的孙媳潘达于将大盂鼎捐献给国家。1952 年大盂鼎入藏上海博物馆。1959 年,入藏中国国家博物馆。
铭文译文:九月王在宗周册命盂。王这样说:“伟大英明的文王承受了上天佑助的重大使命。到了武王,继承文王建立了周国。排除了那个奸恶,普遍地保有了四方土地,长久地治理着百姓。办事的人在举行饮酒礼的仪式上,没人敢喝醉,在举行柴、烝一类的祭祀上也不敢醉酒。所以天帝以慈爱之心给以庇护,大力保佑先王,广有天下。我听说殷朝丧失了上天所赐予的大命,是因为殷朝从远方诸侯到朝廷内的大小官员,都经常酗酒,所以丧失了天下。你年幼时就继承了先辈的显要职位,我曾让你就读于我的贵胄小学,你不能背离我,而要辅佐我。现在我要效法文王的政令和德行,犹如文王一样任命两三个执政大臣来任命你,你要恭敬地协调纲纪,勤勉地早晚入谏,进行祭祀,奔走于王事,敬畏上天的威严。”王说:“命你盂,一定要效法你的先祖南公。”王说:“盂,你要辅助我主管军队,勤勉而及时地处理赏罚狱讼案件,从早到晚都应辅佐我治理四方,协助我遵行先王的制度治民治疆土。赏赐给你一卣香酒、头巾、蔽膝、木底鞋、车、马;赐给你先祖南公的旗帜,用以巡狩,赐给你邦国的官员四名,人众自驭手至庶人六百五十九人;“赐给你异族的王臣十三名,夷众一千零五十人,要尽量让这些人在他们所耕作的土地上努力劳动。”王说:“盂,你要恭谨地对待你的职事,不得违抗我的命令。”盂颂扬王的美德,制作了纪念先祖南公的宝鼎,时在康王在位第二十三年。
大盂鼎,高101.9厘米,口径77.8厘米。圆形,立耳,深腹,三柱足,颈及足上部饰兽面纹。为康王时贵族盂所作的祭器。传为清代道光初年于陕西岐山礼村出土。大盂鼎造型雄浑,工艺精湛。其内壁铸有铭文19行291字,记述康王命盂管理兵戎,并赐给香酒、命服、车马及1700余名奴隶之事,为研究西周奴隶制度的重要史料。原器出土之初,为岐山豪绅宋金鉴所有。后因家道中落,此鼎被其后人以七百两银子转让到西安。后来,又曾一度为左宗棠所有,数年后为答谢潘祖荫的厚恩,左宗棠以此鼎相赠。此后,大盂鼎便成为潘家的传世之宝,供于苏州潘家大堂。一九五二年由潘氏后人献给国家,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。铭文载康王向盂叙述周文王、周武王的立国经验。认为文王、武王得以卓越的业绩立国,主要是由于其臣属从不酗酒,每逢祭祀,认真、恭敬,而商王的亡国教训就在于沉迷于酒。由此告诫盂要效法祖先,忠心辅佐王室,并赐盂命服、车马、酒与邦司、人鬲等。盂在铭文中说明作此鼎也是为了祭祀其祖父南公。大盂鼎铭文是史家研究周代分封制和周王与臣属关系的重要史料,一向为史学家所重视。大盂鼎又称盂鼎,之所以冠以“大“是为了区别于小盂鼎。这两个鼎同出,但小盂鼎原器已失,仅存铭文拓本。其书法体势严谨,字形,布局都十分质朴平实,用笔方圆兼备,具有端严凝重的艺术效果,是西周早期金文书法的代表作。
“大盂鼎”又称廿三祀盂(yu)鼎,西周炊器。又称为晚清“四大国宝”和“海内三宝”之一。
大盂鼎出土于晚清道光年间,其发现地址有两种说法,一说出土于陕西省岐山县礼村,另一说出土于陕西省眉县李村。由于年代久远,大盂鼎又经过了无数次的转手买卖,到底它是在哪里被发现的,已经很难考证了,现大多学者认为系岐山礼村出土。
大盂鼎腹内壁有铭文19行291字,记载了周康王在宗周训诰盂之事。其书法体势严谨,用笔方圆兼备,具有端严凝重的艺术效果。以书法成就而言,大盂鼎在成康时代当据首位,是西周早期金文书法的代表作,也是后世碑刻书法的滥觞。
根据鼎中铭文可知,此鼎为周康王二十三年九月册封一个叫做盂的大臣时所用之礼器。铭文内容大致可分为三段:第一部分用较多文字说明商人纵酒是周兴起和商灭亡的原因,赞扬了周代文武二王的盛德,表示周康王(武王的孙子)自己要以文王为典范,告诫盂也要以祖父南公作榜样;第二部分主要是周康王命盂帮助他掌管军事和统治人民,并且赏赐给盂香酒、礼服、车马、仪仗和奴隶1726个,并叮嘱盂要恭敬办政,莫违王命;第三部分说明盂作此宝鼎以祭祀其祖父南公。大盂鼎铭文是史家研究周代分封制和周王与臣属关系的重要史料,一向为史学家所重视。
盂鼎立耳,折沿,垂腹,三蹄足。口沿下饰6组饕餮纹,“几”形角,身、爪与首分离,中有扉棱;蹄足上部饰卷角饕餮纹,有扉棱。高101.9、口径77.8厘米,重153.5千克。铭文铸于器内壁,共十九行291字(含合文5)。铜鼎一般用来煮牲肉以供祭祀和其他礼仪活动。盂鼎这类大型铜鼎所煮应为大型牲体。
盂鼎因作器者为盂而得名。盂是周王朝重臣,出身南宫氏,为开国元勋南公(南宫适[括])之孙。盂鼎是盂为南公所作器,因此曾被称作“南公鼎”。盂鼎又称大盂鼎,是为了与另一件盂所作鼎(“小盂鼎”)做区分。这件鼎与盂鼎同出,后归另一位岐山知县李文翰(安徽宣城人),经太平天国运动,已失传,只留下一个不清晰但却十分重要的拓本;其铭文字数(近400字)多于盂鼎,但字体较小,故被称作“小盂鼎”,盂鼎相应被称作“大盂鼎”。但论体量,“小盂鼎”则未必小于盂鼎。著名金石学家陈介褀即以为 “小盂鼎”形体大于盂鼎,反而称其为“大盂鼎”。著名学者杨树达曾根据两鼎现存铭文完残情况,称盂鼎为“全盂鼎”,“小盂鼎”为“残盂鼎”。这一名称并未流行。
盂鼎的出土年代,一般认为是清道光年间(1821—1850),一说嘉庆、道光之际。已知最早的铭文拓本出现于“道光庚子辛丑间”(1840—1841),是为盂鼎出土年代的下限。盂鼎的出土地点,主要有岐山县礼村和眉县礼村两种说法。岐山县确有礼村,眉县则无礼村,所以有学者据此认为鼎出自岐山;但也有学者认为“礼村”为“李村”之误,鼎应出自眉县(1955年眉县李村曾出土盠驹尊、盠方彝[大小2件]等青铜器,盠驹尊和小盠方彝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)。总体看,盂鼎出自岐山县的可能性更大。
盂鼎出土后为岐山县乡绅所得,得主一说为宋氏,一说为郭氏。岐山知县周赓盛(1838—1842在任)得知后强取豪夺,据为己有,虽秘不示人,却时常为人作拓,部分早期拓本即由此而来。后来,周赓盛调任三原知县,将盂鼎携至三原。1849年周赓盛被撤职查办后,盂鼎自其家流出,为岐山宋金鉴(1825—1863)所得。目前流行的说法是,盂鼎最早即为宋金鉴所有,一度被周赓盛夺去,又复归宋金鉴。但从宋的出生年看,这一说法很可疑。约1872年,盂鼎为袁保恒(1826—1878)所得。袁保恒是袁世凯的堂叔,当时在陕甘总督左宗棠(1812—1885)手下任职,他与宋金鉴为同榜进士,其能从宋家得到盂鼎应与此有关。1873年,在左宗棠居中联络后,袁保恒同意将盂鼎转售于潘祖荫(1830—1890)。潘祖荫为江苏吴县人,长期在京城为官(官至工部尚书),嗜爱金石,“有三代文字之好”;他曾对左宗棠有恩,因此后者热心促成此事。有人认为左宗棠也是盂鼎的藏家之一,是不对的。1875年1月初,盂鼎被运至京城潘宅。潘祖荫得到盂鼎后,对外采取开放态度,因此时常有人前往潘家观摩宝物。1890年,潘祖荫病逝,几年后他的夫人也去世了,因无子女,其家产由弟弟潘祖年继承。潘祖年将包括盂鼎在内的潘氏藏品运回老家苏州。潘祖年也无子嗣,于是过继了一个孙子,并为其娶妻潘达于(原姓丁)。祖孙二人去世后,潘达于成为一家之主,她在抗日战争期间为守护国宝付出了艰苦的努力。1951年,潘达于将盂鼎和大克鼎(1890年出土于陕西扶风,为潘祖荫晚年获得的另一重器)无偿捐献给国家。两鼎随后入藏上海博物馆。1959年盂鼎调拨中国历史博物馆,长期展出。2004年,上海博物馆隆重举办“百岁寿星潘达于捐赠大盂鼎大克鼎回顾特展”,作为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品的盂鼎南下上海,与潘达于和大克鼎团聚,一时传为美谈。
据器物风格,可判定盂鼎为西周早期器;据铭文,知其作于某位周王的二十三年。“小盂鼎”作于同一位周王的二十五年,铭文中出现“用牲啻周王、武王、成王”,可知这位周王为周康王。因此,盂鼎的时代为周康王二十三年(据“夏商周断代工程”公布的年表,为公元前998年)。
铭文:
唯九月,王在宗周,命盂。王若曰:“盂!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,在武王嗣文作邦,辟厥匿,匍有四方,畯正厥民,在于御事,酒无敢,有祡烝祀无敢扰,故天翼临子,法保先王,匍有四方。我闻殷坠命,唯殷边侯、田与殷正百辟,率肆于酒,故丧师已。汝妹辰有大服。余唯即朕小学,汝勿逸余乃辟一人,今我唯即型禀于文王正德,若文王命二三正。今余唯命汝盂召荣,敬拥德经,敏朝夕入谏,享奔走,畏天威。”王曰:“而,命汝盂型乃嗣祖南公。”王曰:“盂!乃召夹死司戎,敏誎罚讼,夙夕召我一人烝四方,雩我其遹省先王受民受疆土,锡汝鬯一卣,冂衣、巿、舄、车、马。锡乃祖南公旂,用狩。锡汝邦司四伯,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,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,人鬲千又五十夫,迁自厥土。”王曰:“盂!若敬乃正,勿废朕命。”盂用对王休,用作祖南公宝鼎。唯王廿又三祀。
铭文记录了周康王在宗周对盂的一次册命,大致内容是:康王追述了文王受天命和武王建邦的历史,指出纵酒是商朝灭亡的原因;勉励盂效法其祖南公,恪尽职守,夙夜在公;赏赐盂鬯酒、舆服和南公之旂,以及奴仆1700余人;盂感念王之册命,为祭祀南公而作宝鼎。
盂鼎铭文有明显的时代特征。商代后期至西周初年的青铜器铭文布局不甚规整,字体大小不均匀,多肥笔和波磔;而以盂鼎为代表的西周早期后段铭文则布局逐渐规整化,文字排列较整齐,字体大小较均匀,只有少数字有肥笔现象。盂鼎的长篇铭文分成左右两部分,布局优美,书风瑰丽,是西周金文的杰出代表,是金文艺术的典范之作。
盂鼎是现存最大的青铜鼎之一,也是体量最大的商周青铜礼器之一。厚重雄伟,磅礴大气;纹饰虽不繁缛,但朴素典雅,别有韵味;制作精良,在铸造难度较大的大型铜器中是不多见的。
盂鼎又是罕见的长铭器,在现存青铜器中铭文字数仅次于毛公鼎(497字)、中山王鼎(469字)、中山王方壶(450字)、逑盘(373字)、散氏盘(350字)、四十三年逑鼎(一组,318 — 321字),多于大克鼎(290字)、多友鼎(278字)等。
在上述长铭铜器中,除盂鼎之外,时代最早也是西周晚期,较盂鼎晚百余年,因此盂鼎之长铭更显珍贵。西周成康时期是公认的盛世,被称作“成康之治”,尤为儒家所推崇,盂鼎正是这一时期的重要代表性物证,无怪乎陈介祺在给潘祖荫写信时激动难抑地说:“(盂鼎)真三千年来之至宝,成康以后之人,恐即不得见,况秦汉乎,况宋之后乎!今人何如是之幸,斯器又何为而出,殆天之为矣!”著名学者陈梦家曾高度评价盂鼎说:“所见铜器中的重器,此鼎为第一瑰宝。铭文之长虽不及毛公鼎,但内容更为重要而形制厚重雄伟。此器重量不及殷代的司母戊方鼎和大克鼎,而制作精于后者。制作、铭文和体量又都超过虢季子白盘。”有人将盂鼎与同为晚清时期发现的毛公鼎、散氏盘、虢季子白盘合称“晚清四大国宝”,可谓名副其实。
盂鼎及其铭文对西周史和青铜器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,可列举如下几点。
第一,盂鼎制作于周康王二十三年,是一件典型的青铜器“标准器”,可作为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研究的重要参考品。
第二,铭文记录了周康王时期的一次“册命”。册命礼是维持周代“封建”等级制度的重要手段,是当时最主要的礼仪之一,多见于西周金文。盂鼎铭文是目前已知记载册命礼最早的文献,是研究周代礼制的重要资料。
第三,铭文关于商人纵酒亡国的内容,印证了《尚书·酒诰》等文献的相关记载,并直观再现了西周早期周人的原始话语。
第四,铭文记载周王赏赐盂大量臣仆(“邦司四伯,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;夷司王臣十又三伯,人鬲千又五十夫”),其中“人鬲”(多被认为是奴隶)合计多达1709人,为此类赏赐已知数量最大者。这一记载无疑是研究周代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的重要史料。
大盂鼎,高101.9厘米,口径 77.8厘米。圆形,立耳,深腹,三柱足,颈及足上部饰兽面纹。为康王时贵族盂所作的祭器。传为清代道光初年于陕西岐山礼村出土。
大盂鼎造型雄浑,工艺精湛,其内壁铸有铭文 19 行 291 字,记述康王命盂管理兵戎,并赐给香酒、命服、车马及1700余名奴隶之事,为研究西周奴隶制度的重要史料。原器出土之初,为岐山豪绅宋金鉴所有。后因家道中落,此鼎被其后人以七百两银子转让到西安。
后来,又曾一度为左宗棠所有,数年后为答谢潘祖荫的厚恩,左宗棠以此鼎相赠。此后,大盂鼎便成为潘家的传世之宝,供于苏州潘家大堂。1952年由潘氏后人献出,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。
《大盂鼎》拓片局部
铭文载康王向盂叙述周文王、周武王的立国经验。认为文王、武王得以卓越的业绩立国,主要是由于其臣属从不酗酒,每逢祭祀,认真、恭敬,而商王的亡国教训就在于沉迷于酒。由此告诫盂要效法祖先,忠心辅佐王室,并赐盂命服、车马、酒与邦司、人鬲等。
盂在铭文中说明作此鼎也是为了祭祀其祖父南公。大盂鼎铭文是史家研究周代分封制和周王与臣属关系的重要史料,一向为史学家所重视。大盂鼎又称盂鼎,之所以冠以"大"是为了区别于小盂鼎。这两个鼎同出,但小盂鼎原器已失,仅存铭文拓本。
《大盂鼎》拓片局部
西周康王(约前11世纪—前10世纪间)金文《大盂鼎》,清道光初年陕西省眉县礼村出土,曾归潘祖荫,今存中国历史博物馆。铭文19行,共291字。内容记载周康王对贵族盂的训诰和赏赐财富的命令。此鼎是迄今为止出土的西周时代形制最大的青铜器。金文大都是刻范铸造,因此字的笔画要比契刻在兽骨上的甲骨文粗壮,在单线的组合中往往出现了粗点子,有些笔画甚至写成了面,点、线、面组成了独特的金文字体。在结构方面,各部分的配合与呼应比较讲究,象形意味比甲骨文少,符号性强,外形以长为主,大小渐求匀称,行款也整齐清楚,富于装饰性。
大盂鼎铭文,点画圆浑,骨力内含,下垂的笔画下端用笔较重,略为粗壮,然后提笔收起,形似倒韭,非常美妙; 体势谨严而不乏变化,有诡谲庄丽之感,加上布局精整、规则,字里行间体现了威严的气势和瑰伟的色彩。铭文书法与青铜器形制,浑然一体,相得益彰,使人想见当时那种祭天地敬鬼神的情景,神秘、庄严、虔诚、隆重,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。故大盂鼎铭文书法,实为西周前期金文书法的典范。大盂鼎铭文不仅记录了周康王下达的一道命令的内容,而且“书史之性质变为文饰”(郭沫若语),与花纹同其效用,同时正如宗白华在《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》所说: 主要“通过结构的疏密、点画的轻重、行笔的缓急……就象音乐艺术从自然界的群声里抽出纯洁的'乐音’来,发展这乐音间相互结合的规律。用强弱、高低、节奏、旋律等有规则的变化来表现自然界 社会界的形象和自心的情感。”因此 大盂鼎铭文的书法美,不是一般的图案花纹的形式美、装饰美,而是见情感有生命的“有意味的形式”,积淀着汉民族深沉而独特的审美意识。